2018-12-09 来源: 消毒设备网 浏览量:1189
要钱不要健康证 成都部分游泳场馆水质堪忧
“没想到游泳也会引起皮肤过敏。”家住成都市城东的李小姐一脸无奈。上个星期,李小姐到位于城东的某露天游泳池游泳,回家后不久皮肤表面出现大片红斑,医生告诉她,这可能是因为游泳池水质不达标造成的。
随着气温不断升高,大大小小的游泳场馆一时人满为患。可当人们在尽情享受清凉的时候,是否想到过卫生安全呢?不久前,成都市卫生执法部门在对市内16家游泳场馆进行突查时,竟有8家不合格。昨(23)日,记者对成都市部分游泳场馆进行暗访,发现其中的卫生隐患令人担忧。
从来不问游泳者是否体检过
23日下午,记者来到城东某大型游泳池。“请问是否需要健康证和游泳证?”记者询问售票处工作人员。“不用。”售票员答道。记者在售票点观察了一阵后发现,对前来购票的游泳者售票员从来不问游泳者是否体检过。
一位常年坚持在这里游泳的王女士告诉记者,过去每个游泳者都会被告知必须办理健康证,但近几年由于市场竞争等原因,这一规定就没有继续执行了,来游泳者只需要交钱就可以下水,“其实办个健康证很有必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传染病向健康人群传播,这既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的身体健康负责。”
进入游泳池大门后,记者发现更衣室内无人督浴,部分游泳者未按规定先淋浴就直接下了游泳池,游泳池管理方也没有人制止。而据专业人士告诉记者,“督浴是保证游泳场所卫生情况的重要环节,冲淋可以有效防止污物带入泳池,这样既能冲掉皮肤表面的浮尘和细菌,还能提前适应水温。工作人员有必要及时对未冲淋的人进行劝阻,才能保证泳池卫生。”
小区露天泳池水质堪忧
近几年,成都的各式小区迅猛增加,其中一部分小区还专门为业主建起了游泳池,但小区的游泳场馆在安全、卫生、防范等问题上不同于专业场馆,有更多的不规范之处。记者在城南某居民小区的露天游泳池看到,和正规的游泳池不同,这里没有按规定设置卫生间、换衣间、淋浴设施和浸脚池。走近游泳池,表面看去水质清澈,但细看池水浑浊,而且明显有肮脏的漂浮物,还会闻到一股明显的消毒水味道。
由于这个周末天气比较凉爽,游泳的人很少。一位刚从游泳池里上来的大爷告诉记者,“这里有大半个月都没换水了,就是换水也只是放掉上面一点水再注满,这就算是换水了。泳池水确实不够干净,有时还发现竟然有蟑螂,但因为方便和便宜,也顾不得这么多了。”据了解,部分小区游泳池为了节约成本,不仅长时间不换水,就是偶尔换一次水也是只换一半,这样的换水很难保证水质的卫生程度。
记者还观察到,这个小区游泳池没有专职的救生员,“游泳池人多的时候,会有一个保安兼职的救生员来看看。”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而根据*家有关规定,每个25米×50米的游泳池都应配备5名救生员。专业的救生人员必须持有从事水上救助的救生员证,还应办理健康证。
专家建议:泳者要自我保护
按照有关规定,游泳池应严禁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由于现在的游泳者在进池前已不需要进行体检就可以直接下水,所以无从知道其是否患有传染性疾病,如果与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同池游泳,被传染的几率就会很大了。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只有加强自我保护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感染各种疾病,比如在下水前一定要进行冲洗,游完后更要进行冲洗并尽可能地使用洗浴液;游泳时要戴游泳镜,以免感染传染性的眼病;在选择游泳场所时也要注意水池的干净度,一旦发现有较多的漂浮物就不要下水等。
今年1月,卫生部专门发文要求各地加强游泳池场馆卫生监督,要求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监督检测卫生指标严重超标的公共场所要立即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卫生许可证,并依法严肃处理。专家认为,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卫生执法部门应加大处罚力度,对严重超标的游泳场所应让其立即停业,只有加大监管力度才能让大家有一个安全的游泳环境,避免传染病的发生。
摘自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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