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好,欢迎来到消毒设备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当前位置:消毒设备网 > 新闻资讯 > 环保观察 > 深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深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4-02-29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498

深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按照规定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纳入转移联单管理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由市生态环境部门确定并公布。为贯彻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我局组织编制印发了《深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各单位部门工作责任和填报要求进行明确。
 
  二、《管理办法(试行)》的总体考虑
 
  纳入转移联单管理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制定管理名录的方式予以确定并公布。转移联单通过市智慧环保平台固体废物管理系统运行管理。移出单位在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填报转运联单,针对应急等特殊情况,可以先使用纸质转移联单,并在10个工作日内补录转移信息。运输单位核实联单信息后方可开始转移,接收单位在接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认接收。
 
  三、《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
 
  该办法包括6部分。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
 
  二是明确监管部门责任。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筹联单管理工作。规范转移联单的格式和内容、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系统。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派出机构负责本辖区转移联单管理。
 
  三是明确联单填报及确认要求。从移出单位、运输单位、接收单位三个方面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信息填报和确认要求。
 
  四是明确填报频次和台账要求。一车次(船或其他运输工具)同时运输多个产废单位时,每个单位均需填报;一车次运输一个单位一类或多类可分开填报也可填报一份。移出单位、接收单位应当妥善保存转移联单,以作为转移记录备查。
 
  五是明确监督管理相关规定。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未按照规定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六是相关术语解释、施行时间等。
 
  原标题:深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更多精彩内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在手机端查看
上一章:嘉兴市强化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监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章:深能环保与生态环境部华南所(应急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内容声明: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信息、产品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均来源于其对应的商铺。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谨慎对待,谨防欺诈行为。


本文地址:www.chinaxdsb.com/article/52349.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消毒设备网

新闻内容更多

广告位

一周排行更多


内容声明: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信息、产品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均来源于其对应的商铺。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谨慎对待,谨防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