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9 来源: 消毒设备网 浏览量:1018
小区泳池多对外 安全水质谁来管?
《成都市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规定:“深水区、浅水区有明显标志或隔离带,有专人负责,浅水区水深不超过120厘米。儿童戏水池水深不能超过60厘米,并配有两名以上监管人员”。
连日的高温炙烤,使得游泳池成了市民消暑纳凉的好去处,但因为城区各公共泳池人满为患,于是各个小区的配套游泳池成为不少业主首选的去处。
但与此同时,小区游泳池一些意外也不断发生:上个月,一名11岁的男孩在龙泉某小区游泳时溺水,几乎成为植物人;上周三,一名老者在城西某小区游泳池突然死亡……成都商报记者对10个小区泳池调查走访后发现,大多数小区物业都将泳池承包给他人经营,而小区游泳池也大多对外开放。业主们在担心安全问题的同时,对泳池水质卫生状况也十分忧心。
事故频发
小区泳池连续出现不幸
上午的阳光,通过病房的窗户,照在了11岁的张逢瑞身上。
“张-逢-瑞……”父亲慈爱地看着孩子,一个字一个字地教孩子念自己的名字,但小逢瑞无法完整念出这曾经熟悉的三个字:“张…张…”母亲则在一边暗自垂泪。
小逢瑞就读于龙泉驿区实验小学。7月8日下午,他和母亲到龙泉“蓝色理想”小区内的泳池里去耍水,母子俩均不会游泳,尽管旁边有救生员,但逢瑞还是溺水了。
被救起后,张逢瑞被送往华西医院。经检查,张逢瑞心脏、肝、肺等多处感染,大脑严重受损,医院一度下达了病危通知书。本月初,小逢瑞终于苏醒了,但智力却出现了严重障碍。在龙泉打工的父母为儿子治病已花去5万元积蓄,后续大量的治疗费用让这个家庭陷入困境。
无独有偶,8月17日下午4时许,城西某小区游泳池内,一位60多岁的老者在水中一动不动,救生员将其救起后,发现老人已经停止了呼吸。
记者调查
卫生安全状况参差不齐
前几年,公共泳池的溺水事件屡屡见诸报端,如今这一情况蔓延到了小区泳池。蓉城各小区的泳池在安全以及卫生方面的监管是否到位?成都商报记者随机走访了10个小区。
18日下午3点,城东三圣乡某小区二期游泳池。成都商报记者走进大门时,物管人员并未查看记者的业主证件。在该小区的泳池内,大约有30多人正在水中玩耍,大多数为儿童。岸边的护栏上,悬挂着“儿童下水家长监护”“禁止饮酒后游泳”等等警示标语,深、浅水区没有设置隔离浮标。泳池中央高处的“小岛”上,一名身穿橘红色衣服的男子四处观望,并大声提醒家长看好孩子。“成人15元。”售票员告诉记者,泳池的水3天换一次,而且救生员也是持证上岗。
下午4点30分,五桂桥某小区游泳池,前来游泳的人络绎不绝,其中也包括其它小区的居民。在更衣室内,一名男子换上泳裤后,并未用自来水冲身,带着一身大汗就跳入了泳池。真正经沐浴进入泳池的市民寥寥。“我都不去游泳,他们几周都不换水。”一位郭姓业主称。泳池工作人员却称,池水每天都经过循环系统进行部分更换,并投放消毒药物。一般来说,他们每天都会吸一次垃圾,四五天更换一次池水,“从开业到现在,从来没有居民反映因为游泳带来疾病。”
成都商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10家小区游泳池均配备了1-3名不等的救生员。几乎所有救生员都表示有上岗资格证书。当成都商报记者询问“当有人溺水沉入池底救上来后如何处理”,救生员们均表示会“按压肚子、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但有3位救生员却并不知道基本的“心肺复苏”操作。此外,这10家小区中有2家没有提供消毒服务,大多数泳客在入泳前只是简单用清水冲洗身体。让人忧心的是,几乎没有一家小区游泳池的工作人员主动询问记者是否患有红眼病、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此外,大部分小区泳池换水、消毒间隔在一天到两天之间,条件比较好的用循环水,而个别泳池是一周才换一次水、消一次毒。
一小区泳池工作人员表示,整池每天换水根本换不起。换一池水的成本上千元,而收费是每人次10元,这意味着每天至少要有100人来才够交水费。同时,换一次水要十几个小时,肯定会妨碍正常营业。据了解,泳池多久该换一次水并无明文规定,关键是看换水后的水质能否保证池水的余氯、细菌总数等指标达标就行。因此,小区泳池水质的保证大多时候只能靠管理者自律。
业主建议
让业委会来直接进行监管
成都商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10家小区有7家将泳池承包给了他人。“承包给外面的公司,在管理上肯定比我们更专业。”几位小区物业中心负责人均称,业主的物管费中不包含游泳池养护费用,而游泳池的维护成本又较高,如果只对业主开放肯亏会亏损。
对此,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程敏律师表示,小区游泳池的归属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售房合同明确约定游泳池的产权属开发商所有;一种是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那么物业必须征得全体业主的同意或授权后才能将游泳池对外承包,而且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业委会能否派出专人对小区泳池进行监督?”有业主建议,如果小区游泳池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那么是否可以让业主直接参与对小区泳池的监管呢?“如果多次不合格,业委会有权要求更换承包公司。”
对此,一些小区的物管表示,如果有业主愿意参与进来更好,但也有一些小区物管认为“不太现实”:“首先是业委会参与管理的话,是否存在相关费用,如果业委会认定承包公司不合格,很可能就会导致游泳池长期无人管理。”
律师说法
出了事情按责任赔付
不过在成都商报记者的采访中,大部分业主并不关心小区泳池“归物业管”还是“归外面的公司管”。“承包出去了有好处也有坏处。”家住优品尚东的邹女士很关心安全和卫生状况,“这些公司应该比物管要专业点,但是如果出了事故谁来负责?万一出事后承包的公司就跑了呢?”
据了解,11岁的张逢瑞在小区溺水受伤后,龙泉驿区文体局立即召集小区物管、承包公司以及小逢瑞的父母协商。*终,承包公司答应按照7:3的比例,先行为小逢瑞垫付七成的医疗费用,待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结果出来后,再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责任的划分,要视实际的情况而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程敏律师称,在小逢瑞的案例中,家长、小区物业以及承包方均应该承担相关责任,家长是否尽到了监护作用,承包方是否存在安全管理上的瑕疵,物管方是否疏于对于承包方的管理,“谁存在重大问题,谁就应该担负主要的责任。”
成都商报记者 李天啸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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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游泳禁忌
炎炎夏日,怎样游泳才能更安全呢?
一、忌饭前饭后游泳:空腹游泳会影响食欲和消化功能,也会在游泳中发生头昏乏力等意外情况;饱腹游泳亦会影响消化功能,还会产生胃痉挛,甚至呕吐、腹痛现象。
二、忌剧烈运动后游泳:剧烈运动后马上游泳,会使心脏加重负担;体温的急剧下降,会使抵抗力减弱,引起感冒、咽喉炎等。
三、忌忽视泳后卫生:泳后,应即用软质干毛巾擦去身上水垢,滴上氯霉或硼酸眼药水,擤出鼻腔分泌物。如耳部进水,可采用“同侧跳”将水排出。之后,再做几节放松体操及肢体按摩,或在日光下小憩15-20分钟,以避免肌群僵化和疲劳。
四、忌在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在天然水域游泳时,切忌贸然下水。凡水域周围和水下情况复杂的水域,都不宜下水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五、忌长时间曝晒游泳:长时间曝晒会产生晒斑。上岸后*好用伞遮阳,或到有树阴的地方休息,或用浴巾披在身上保护皮肤,或在身体裸露处涂防晒霜。
六、忌不做准备活动即游泳:水温通常总比体温低,因此,下水前必须做准备活动,否则易导致身体不适。
七、忌游泳后马上进食:游泳后宜休息片刻再进食,否则会突然增加胃肠的负担,久之容易引起胃肠道疾病。
八:忌带病游泳:身患心脏病、冠心病等疾病,很可能会在游泳时引发心梗等疾病,严重时可危及生命,若患有红眼病、皮肤病等,则可能会传染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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