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地下水环境监测智能化水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拟组织便携式地下水智能采样设备测试研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申报条件且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和相关设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参与单位
1. 便携式地下水智能采样设备生产或应用单位可申请相关设备参与测试研究工作,一般为设备生产企业或地方监测机构。要求提供至少1台(套)完整设备到指定的测试地点,并有能力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
2. 地下水采样和分析业务承担单位可申请与总站合作开展测试研究工作,一般为地方监测机构。要求提供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地下水监测井,并具有人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能力。
二 测试设备
参加测试研究的便携式地下水智能采样设备,需满足以下要求:
1. 适用范围:适用于多种采样条件下(如不同监测深度、不同监测井内径等)的地下水采样,特殊情景下的创新型采样设备也可参与测试。
2. 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
(1)抽水设备具有低扰动特点,抽水速率量化可控,且可自动记录和查询,一般情况下应在(0.1——0.5)L/min范围;
(2)可实时监控抽水设备下放位置和地下水水位变化,变化幅度超过规定(如±10 cm)时自动提醒;
(3)洗井过程中可在规定时间间隔自动检测读取相关参数(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和浊度等)并记录,根据设定的连续三次相对偏差控制要求自动计算并判定洗井合格状态;
(4)单井洗井采样与现场检测所需人员不超过3人。
3. 软件和数据传输要求:
(1)具有一体化控制系统及应用程序(App),可控制设备完成洗井和采样、测量水位和井深、现场监测和记录等;
(2)可按照规定的通信协议向指定数据平台传输测试数据,可实现现场数据直联直采;
(3)具有自动定位和授时功能。
三 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主要为现场测试,预计开展测试时间为2025年6月——9月。总站组织制定测试方案,细化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详见附件1。
四 测试费用
本次测试无经费支持,自愿参与。
1. 设备提供单位自行承担设备测试期间安装、运行和维护等相关费用。
2. 地下水监测井和分析实验室提供单位自行承担人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等相关费用。
五 申报要求
1. 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在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 申报单位须指定项目负责人,建立便携式地下水智能采样设备项目团队,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总站说明。
3. 申报材料一式2份(详见附件2),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文件需于2025年5月30日前寄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材料命名为“地下水采样设备测试申报—单位名称”。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雪娇、张佳乐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邮编:100012
邮箱:groundwater@cnemc.cn
附件:
附件1 测试方案(草案)
附件2 申报材料目录及申请表
供稿 | 总站质检中心
审核 | 赵俽 曹家乐
排版 | 刘慧敏
原标题:关于公开征集便携式地下水智能采样设备测试研究参与单位和相关设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