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根据《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2023-2025年)》和《2025年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浦兴路街道、金杨新村街道,开展第一轮第十二批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浦兴路街道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察一组组长施引华、副组长顾京京,浦兴路街道党工委书记陈春艳出席沟通汇报会。
金杨新村街道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察二组组长沈建军、副组长黄震,金杨新村街道党工委书记张士伟出席沟通汇报会。
会上,各街道主要领导汇报了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创新举措、实践成果,深入剖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并系统阐述了下一阶段工作规划。同时郑重表态,将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配合做好各项督察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健全责任体系,扎实推进监管对象问题整改落实、及时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以实际行动确保督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督察组各组组长围绕此次督察工作的具体计划和重点任务进行系统部署,并就高质量推进督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扛牢政治责任,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位,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督察全过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见效;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构建“发现问题—交办整改—跟踪督办—验收销号”全链条管理体系,确保问题整改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长效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动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双管齐下,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根基。
根据安排,区级环保督察组第一轮第十二批进驻时间为5月19日至5月25日。环保督察期间,区级环保督察组将通过区、街道相关网站、微信等媒体及时公开环保督察工作的有关信息,设置专门环保督察举报电话(021-68523825),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来电举报。
信息来源: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原标题:浦东新区全面开展第一轮第十二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