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6日,国投罗钾公司动力厂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发布。
国投罗钾公司动力厂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645-25ZB04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国投罗钾公司动力厂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二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投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3号机组脱硫除尘装置建于2013年,采用1炉1塔方式布置(2号脱硫岛),脱硫除尘装置烟气处理能力为锅炉110%BMCR工况时的烟气量;
2.2 项目实施地点:新疆若羌罗布泊国投罗钾公司厂区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标段名称:国投罗钾公司动力厂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二次)
2.4.1 招标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提出的基本要求,完成3号机组(160t/h锅炉)烟气脱硝装置(SCR反应区)改造及2号脱硫除尘岛(含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改造等全部内容。改造完成后,烟气排放指标应能达到:NOx<50mg/Nm3、SO2<35mg/Nm3、烟尘<10mg/Nm3(指标须经第三方验证);
2.4.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122日历天,工期说明:12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国投罗钾公司动力厂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二次)000645-25ZB0444/01
3.1.1 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台240t/h及以上规模的半干法锅炉超低排放脱硫除尘施工(工程)合同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对应任意一次的结算发票;数量以合同页中所列数量为准,如合同中不能体现“240t/h及以上规模的半干法锅炉超低排放脱硫除尘”的工程内容,投标人在业绩汇总表中描述可认定为有效业绩);
3.1.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建造师,则应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记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1.5 投标人其他要求:无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国投罗钾公司动力厂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二次)000645-25ZB0444/01
4.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6 17:00:00时至2025-06-03 17: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购买(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2 本项目不需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国投罗钾公司动力厂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二次)000645-25ZB0444/01
5.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19 09:30:00时;递交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损失的情形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原标题:国投罗钾公司动力厂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二次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