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泳池便溺 罚2000元监禁14天
2018-12-09
来源: 消毒设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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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泳池便溺 罚2000元监禁14天
公德心不足,游客在游泳池内便溺在内地时有发生。昨日负责管理全港30多个公众泳池的康乐文化事务署发出通知,由于在离岛区东涌游泳池发现有少量粪便,该游泳池现已暂时关闭,以便进行清洁消毒,直到当日下午3时40分才能重开。康文署指出,公众泳池池水一旦受到便溺或呕吐物污染,政府必须按照既定程序,封闭泳池进行清洁消毒。
每年数十宗池水便溺和呕吐事件
昨日中午1时许,香港康文署向传媒发出了一条新闻稿,由于在离岛区东涌游泳池发现有少量粪便,该游泳池现已暂时关闭,以便进行清洁消毒。直到当日下午3时45分泳池才重开。*后,康文署呼吁泳客顾己及人,合力保持泳池清洁卫生,落水前不要吃得过饱,有需要应先使用洗手间。
泳池内便溺,或者是*缺乏公德心的一种行为,相信任何一名游客,一旦知道泡在带有粪便的水中,估计都毫无心情继续游泳。康文署发言人表示,按照以往数字,每年泳季在公众泳池都会发生数十宗有人在池水便溺和呕吐事件。每当发生上述个案,康文署职员根据指引,会对泳池平均需要关闭5小时以进行池水消毒工作。此时职员除了即时撤离受影响泳池的泳客,以便清除池水中的污染物外,还要提高池水氯气量至不少于每百万分之二及维持*少一小时,以加强消毒。
港府加强宣传教育
对于污染公共游泳池者,依据《公众泳池规例》,任何人污染公众泳池,即属违法。一经定罪,*高罚款2000元(港元,下同)及监禁14天。
当然,检控行动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宣传教育是康文署*经常的做法。为此,康文署特别做出了宣传录音供电台广播,劝喻泳客不要在游泳前吃得太饱,并在游泳前先使用洗手间。长者及儿童,下水前应先去洗手间,而家长或监护人应特别留意同行小朋友的身体状况及生理需要,并应教导他们不要在池水内便溺,以免池水受到污染。
同时在泳池入口,康文署会展出广告牌,展示有关公众泳池便溺或呕吐的讯息,以及忠告泳客这些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引起泳客的注意。
为了提高学童对公众泳池卫生的讯息,康文署在今年的冬季组成队伍探访学校,并邀请学校参观公众泳池,让学生更了解如何维持公众泳池的卫生。此外,康文署也调配特别队伍视察所有公众泳池,并把被检控个案的调查结果张贴在泳池入口,以加强公布调查结果的透明度,并起到阻吓作用。
相关法例
小孩随地大小便监护人将被检控
根据香港法例,犯事者将公众游泳池变得污浊或将其污染可被判罚款2000元及监禁14天。但在大部分个案中,泳池管理人员均未能找出犯事者,而有少数个案则能找出在池水排便的犯事者,但全部都是10岁以下的小童,无法做出检控。目前康文署的做法是检控其父母或监护人。
根据香港法例,任何正在照顾或看管一名12岁以下儿童的人,不得在没有合理因由下,准许该儿童在任何街道、公众地方或公众看得见的地方大小便。依据该法例,康文署可对与犯事儿童同行的监护人或父母采取检控行动。初犯者可被判罚款5000元,再犯者可被判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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