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正式印发《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评价技术规范》(下称《规范》),规定了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评价工作流程、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结果、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以及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监测评价报告编制提纲,为首次发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
《规范》适用于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状况及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价,适用于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评价和“草光互补”“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生态环境监督。
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评价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评价区域、评价周期、数据来源、质量控制方法等;(2)准备评价资料,收集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评价所需数据资料;(3)根据各项指标在光伏开发项目区域和参照区的监测值,进行标准化处理,计算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评价各项指标的变化值;(4)计算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系统结构指数、生态系统质量指数和生态服务功能指数;(5)计算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综合指数;(6)确定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状况变化分级,科学判断光伏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成效;(7)结合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监测数据,编制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监测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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