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赛力斯)9月26日公告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5〕1645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拟发行不超过331,477,235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公司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赛力斯提示,公司本次境外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或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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