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已由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岚发改环资〔2025〕3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岚皋县城污水处理厂;
2.2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现状二期生化组合池1座,优化内部结构与工艺设备;改造现状污泥脱水系统和现状鼓风曝气系统各1套;对厂区存在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设施设备实施更新改造,共计220余套;对厂区围墙、危废间和进厂跨河管道等同步实施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项目投资总额:558619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8423800元);
2.4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标段编号:E610900354610k4wppw4001;标段类型: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标段名称: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施工: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库、人员库或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5-09-29 09:00起至2025-10-10 09: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11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8.2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8.3 外省进陕企业同时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岚皋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原标题:3842万!陕西省岚皋县污水处理厂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