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或核准机关名称)以垫江发改委发【2024】2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东鸿城市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东鸿城市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辖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更新改造,改造后将排放水质由一级A标提高到地表水准Ⅳ类,包含有生化系统、污泥池、泵站、管网等配套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21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测绘(含地下管线探测)、勘察、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管线迁改、联动调试及运行。具体内容如下:
(1)测绘、勘察:完成项目涉及的地形图、地下管线探测等测绘工作;完成项目涉及的地质勘察(含超前钻)。
(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涉及的工艺(环保)、建筑(装配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强弱电)、节能、绿建、消防、景观(海绵城市)、基坑支护及生化池等专业的方案、初设(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及建筑信息模型(BIM)等工作,以及施工阶段、验收直至缺陷责任阶段的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各专业之间的统筹,并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相关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
(3)采购及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发包人要求完成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竣工图等相关资料的归档移交等工作。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人员培训、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
☑施工工期:6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3.1.1.1 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1.2 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详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10-11 09:3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5-10-11 23:59:59(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27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原标题:1.21亿!重庆垫江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