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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改典型案例

2025-10-20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13

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改典型案例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有关要求,加强经验总结和典型推广,推动先进适用技术转化应用,在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的指导下,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面向全国征集遴选了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改、污水资源化利用典型案例,现予发布,供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案例名称 ◆
 
  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改典型案例
 
  ◆ 总体情况 ◆
 
  遂平县位于河南省南部,是山区和平原的交汇处,属于亚热带向温暖带过渡地带,多年降水总量在650毫米-850毫米之间。全县辖10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2个景区、1个开发区,共193个涉农行政村、1298个自然村,农村常住人口约21.85万人。截至2023年,全县改厕完成率达91.07%,配备大三格化粪池138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2%。
 
  2018年前,遂平县先后建设14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但因建设规模过大、治理模式与实际不匹配、设施选址不合理、污水管网不配套等多种原因,造成设施闲置、资源浪费。2021-2023年期间,遂平县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工作,针对14座不正常运行设施,因地制宜、因站施策,2023年底前12座设施完成工艺改造(运行2年后,根据就近就地就田利用原则,将其中3座调整为资源化利用模式),并已全部正常运行,2座无改造价值设施全部退出。
 
  整改思路 ◆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设施底数。遂平县环委会组织县督查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开展摸排核查,建立不正常运行设施“一站一表”。
 
  二是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整改。根据设施问题特点,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标准、明确牵头部门。按照低成本、易维护、高效率的目标,制定一站一策。对污水处理需求紧迫、问题易解决的,立行立改、现场销号;对问题复杂、投资较大的,纳入分类整治提升计划,分批分步进行整治,确保时限实效。
 
  三是源头减量,探索利用模式。以资源化利用为导向,依托厕改效果和三格式化粪池,充分结合农业生产需求及庭院景观用水,在确保设施所在村庄无黑臭水体产生的基础上,避免过度处理,将出水优先用于周边田地、林地灌溉。
 
  整改措施 ◆
 
  一是严格摸排,制定方案。2021年9-12月,在详细排查基础数据的基础上,聘请专家进行三次科学评估指导,分析原因、开展调查研究,并多次入户摸排调查管网布设情况、污水排放情况,听取村民意见,按照“应废则废、该修则修、能改则改”的原则,制定了《遂平县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提升方案》。
 
  二是严格标准,规范验收。建立工作推进台账,明确设施整改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整治方案中,有改造价值的12座污水处理设施均建设于2018年之前,工艺均为A2/O工艺+人工湿地,设计日处理量为100吨,原设计收集处理生活黑水和灰水,建成后未运行,生活污水经集中收集后,全部处于直排状态。无改造价值的2座设施分别建成于2012年和2015年,一座年久失修,一座基本无服务人口。整治完成后,设施所在乡镇政府向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问题销号申请,县级组织开展自查,主动接受市级核查;达到标准后,按照“一站一档”原则及时归档上报。县生态环境部门对完成整治的设施逐一进行不定期的现场核查,并对出水水质进行监督性监测,确保改造一个、见效一个。
 
  三是严格退出,规范处置。对无改造价值的污水处理设施,由乡镇及村委讨论决定、申请拆除,经县政府同意后,财政部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指导乡镇依法依规对设施进行处置。同时对无改造价值设施按照“能用尽用、减少损失”的原则做好设施处置论证,对拆除设备进行封存,以备废弃设备和设施的再利用,最大限度发挥设施报废过程中的剩余价值。
 
  四是建立机制,保障运维。按照《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定《遂平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常态长效运维机制,属地乡镇政府负责运维;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指导,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场站建立制度上墙、管理人员名单上墙等制度;运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有制度、有标准、有经费、有人管、有监督,确保改造后的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整改经验 ◆
 
  一是设施改造以资源化利用为导向,避免过度处理。12座设施采用“A2/O+人工湿地”工艺,原设计进水范围为黑水和灰水,但经现场调查,黑水经厕改后通过抽粪车抽运至大三格化粪池,设施主要收集灰水,平时COD进水浓度低于80mg/L,无需A2/O工艺处理。改造思路为只使用原有集井、调节池、人工湿地处理灰水,并尽量资源化利用,原有A2/O工艺调整为备用工艺,应对“潮汐式”污水水质变化。巧妙利用三通水阀和管道将污水输送至原人工湿地,节假日污水产生高峰期可通过三通水阀调整水流方向,启动原有A2/O工艺。运行2年后,根据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原则,将其中3座设施调整为资源化利用模式,污水优先用于村庄绿化,多余部分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多雨季节则启用人工湿地暂存。每座设施改造费用不超过0.3万元,改造后运维经费由原设计吨水1.5元降至0.15元。
 
  二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最大化。结合设施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和服务人口,其中有3座分别位于小区、村委(设施周边为百亩林地)、田地内,周边土地已基本完成流转,单个设施常住服务人口200人左右且多为老人,管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但收水量较少。为进一步降低运维经费、提高资源化利用率,3座设施的生活灰水经过收集井和调节池简单沉淀后,优先用于村庄绿化,多余部分就近还田利用,多雨季节则启用人工湿地暂存。
 
  三是以“三基本”为导向,应废则废。无改造价值的2座设施分别位于文城乡王来宾村和嵖岈山镇魏楼村。其中文城乡王来宾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于2012年建成,运行多年后,因维护管理不到位,设施破损严重、污水管道坍塌;又因常住人口持续减少、收水量不足(黑水经大三格处理后还田,灰水多用于房前屋后菜园),管道内基本无生活污水进入,村庄无污水横流情况。经村委商议后,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已无整改必要,依法依归完成退出。嵖岈山镇魏楼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于2015年建成后,因所服务小区一直无人居住未投入使用,目前小区楼盘处于烂尾状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损毁严重,无改造提升价值。经村委商议,拆除设施设备进行封存,并依法依规完成退出。拆除后至今,满足农村环境整治“三基本”要求。
 
  特色亮点 ◆
 
  一是论证充分。在2021年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听取省、市和技术单位专家意见,逐一认定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同时相关设施在退出过程,充分听取了县财政局的意见建议,做到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二是精准施策。结合14座设施所在村庄的位置、农村生产生活需要,详细调查问询周边群众意见,制定一站一策。同时结合资源化利用最新要求,进一步将出水用于小菜园、农田灌溉、景观庭院利用等,实现水资源再利用。
 
  三是群众参与。已正常运维的12座设施整治后工艺简单,将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列入村规民约,加大宣传,引导村民自觉维护设施,有效改善村民居住环境。
 
  四是长效监管。针对已整治完成的12座设施,委托县监测站对出水进行季度监测,县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运维指导和监督管理,乡镇和村委做好落实与村民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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