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DBZX-GK-2025-006)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龙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1815.8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龙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投资概算3445.74万元,工程费用2733.1220万元,建设规模:在原工程1×500t/d的焚烧线规模基础上提标改造;建设地点:浙江省龙泉市龙渊街道沙潭村源底区块(原垃圾焚烧发电厂区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龙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电力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6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4.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1幢1306室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1幢1306室会议室
七、其他
龙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2-331181-04-01-37660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龙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龙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大邦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3445.74万元,工程费用2733.1220万元,建设规模:在原工程1×5001/d的焚烧线规模基础上提标改造;建设地点:浙江省龙泉市龙渊街道沙潭村源底区块(原垃圾焚烧发电厂区内)。
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龙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在原烟气净化工艺基础上增加碳酸氢钠干法脱酸系统,改造半干法系统,增加SCR系统及蒸氨系统,技改部分辅助系统。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烟气净化系统的所有设备设施材料的采购、供货、运输、卸货、保管、施工、安装、调试、配合进行分系统调试和成套启动调试、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还包括提供技术服务与培训,质量保证(保修)期内对上述工作中表现出的任何缺陷进行修复和维护的指导工作;配合项目甲方完成项目最终验收及后评价并协助甲方归整项目档案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本次招标控制价:1815.8万元。
2.3计划工期:220日历天,确保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电力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6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1幢1306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00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①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原件);
③授权人、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标文件的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提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非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0日13:30:00,投标文件地点: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1幢1306室会议室。
6.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原标题:龙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