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锦能源)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7,917.83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据悉,美锦能源按面值向社会公开发行35,9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59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33,362,264.1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6,637,735.8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26日全部到位。
此次终止主要是鉴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前期因公司“传统能源+氢能源”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优先安排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建设,后期因晋中市未能进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群,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速度不及预期。以及项目实施后,受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和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的施工进度,导致投资进度缓慢。
“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位于山西省晋中市,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建设。项目第一阶段总投资额为150,242.85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
美锦能源表示,氢燃料电池技术属于快速迭代阶段,尤其在商用车领域,电堆功率、系统集成、关键材料等技术路线尚未完全统一,公司将利用已建成的优质厂房及制加氢基础设施,吸引合作伙伴入驻,共同研发、生产或成立合资公司进行氢能交通和储能方面的产业化合作。这种“平台化、集成式”的轻资产运营模式,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自身的资本开支,分散技术风险,并快速引入前沿技术,实现共赢,并为未来采用更先进、更成熟的技术合作伙伴方案保留灵活性。
图源:美锦能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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