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热力生产提升工程配套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热力生产提升工程配套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中科昌鸿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中科昌鸿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赵县
2.1.2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蒸汽管网,路由长度约15.8km,设计管径为DN500-DN350,设计压力为2.5MPa,设计温度为350℃,新建蒸汽管网以直埋敷设为主,局部顶管和架空敷设。
2.1.3建设工期:21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2资质);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担任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3.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动力)执业资格或供热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1.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
3.1.5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3.1.6信誉要求: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2.6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在“信用中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4至2025-11-20,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宇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华国樾府1号商务办公楼513)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各方)、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04 09:00,地点为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与雅清街交汇处南200米路东西美乐家酒店401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原标题:河北赵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热力生产提升工程配套项目EPC总承包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