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正式发布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重)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重)
资金来源:自筹100.0%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旱季污水处理量为40万立方米/天,雨季最大设计流量60万立方米/天的全地下式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主体工艺方案:改进型SBR生物池+反硝化深床砂滤池+气浮池+深床砂滤池)以及配套管线约11590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457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162平方米
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43.01亿元,其中:工程费用33.52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1亿元,预备费1.86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52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25亿元,厂外配套工程0.84亿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投入及申请金融机构贷款。目前,已完成总投资约32.59亿元(最终以移交确权之日第三方审计结果核定为准)。
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为40年,包括建设期3年、运营期37年。目前,建设期剩余1年,在剩余的建设期完成建设任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0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2-16 09:00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选定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授予特许经营权按规定的运作模式实施。由于本项目为特许经营者重新选择项目,在项目启动重新招标工作前,原项目公司已完成部分土建工程建设工作及部分材料机电设备定制生产等,选定特许经营者需承继政府前期已开展工作、原项目公司已实施工程、工程建设其他配套投入的建设和服务合同、建设期贷款利息等,并根据政府方审定结果按照约定时间节点支付相应价款,按规定的运作模式实施。
联合体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运作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实施,由中标的特许经营者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后具体实施项目,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组织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维护、移交。
据悉,该项目于2023年12月15日发布了中标公示,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招标内容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等政策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发改部门审核。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商定,合同终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