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美丽蓝天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推动基于绩效分级的差异化管理,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编制工作坚持“查漏补缺、固化经验、拓展应用”的总体思路,共5章14条具体内容。第一章为总体要求,包括绩效分级总体管理体系和工作中遵循的几项原则;第二章为完善技术和管理体系,包括科学划分绩效等级、完善技术指标体系、健全技术文件体系、优化管理机制、建设统一工作平台5条内容;第三章为强化跟踪监管,包括建立定期评估复核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社会监督、完善降级管理4条内容;第四章为实施差异化分类管理,包括强化环保差异化管理,加强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支持2条内容;第五章为有关要求,包括加强组织实施、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宣传引导3条内容。
关于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绩效分级对创新的促进推动作用。一是建立管理和技术体系定期评估机制。适时更新管理政策和技术文件,确保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倒逼企业加快装备工艺升级改造、技术创新突破。二是广泛吸纳创新先进技术。鼓励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行业协会推荐创新性技术,并可随技术文件更新将先进适用的技术纳入绩效分级指标。三是设立卓越级企业遴选机制。面向A级企业遴选卓越级企业,选拔采用国际领先且能够连续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的创新性、突破性装备或技术,减污降碳效果显著,明显先进于同行业其他A级的企业作为卓越级企业,鼓励企业不断创新,发挥引领作用。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深入推进美丽蓝天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推动绩效分级结果多场景应用,促进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我部组织编制了《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7日。
联系人:大气环境司 谭贵文
邮箱:quyu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