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油)近日公告称,下属全资子公司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太湖投资”)合计现金出资1,604,206.00万元与相关合资方共同设立的三家合资公司,分别收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即三家合资公司中石油新油(新疆)储气库有限公司(中石油新疆储气库)、中石油相国寺(重庆)储气库有限公司(中石油相国寺储气库)、中石油辽油(辽宁)储气库有限公司(中石油辽宁储气库)分别收购新疆油田储气库有限公司、重庆相国寺储气库有限公司及辽河油田(盘锦)储气库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事项的合计金额为4,001,603.38万元(不含税费),收购金额主要来源为新设合资公司各股东现金出资,剩余部分计划通过新设合资公司贷款解决。
11月20日,中石油新疆储气库设立完成,太湖投资、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49%。2025年11月21日,中石油相国寺储气库设立完成,太湖投资、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49%。2025年11月24日,中石油辽宁储气库设立完成,太湖投资、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0.49%、48.51%、1%。
2025年12月4日,中石油新疆储气库与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新疆石油管理局)正式签署《股权收购合同》,中石油相国寺储气库与四川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四川石油管理局)正式签署《股权收购合同》,中石油辽宁储气库与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正式签署《股权收购合同》。
中国石油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天然气产业链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储气库是天然气产运储销中的重要环节和衔接纽带,是天然气销售削峰填谷、气田均衡生产的调节工具和手段。公司收购三家储气库公司100%股权,可新增109.7亿方储气库工作气量,有利于形成与公司天然气销量匹配的储气调峰能力,发挥调节作用,实现天然气产业链整体效益最大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家储气库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图源:中国石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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