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10000吨/天中水回用建设项目EPC已由赵县行政审批局以赵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10000吨/天中水回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赵行审投资审【2022】2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 10000 吨/天中水回用建设项目 EPC;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的勘察、设计、建设中水处理车间(超滤系统+反渗透系统)及配套 设施(处理水池和项目内管道),中水处理规模 10000m3/d;
建设地点:赵县;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质量要标准: 勘察质量标准:应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勘察规范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应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EPC 工程总承包,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施工、重要 材料采购安装等全部建设内容。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 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 招标人以任何 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 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 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 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 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 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 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 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勘察: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参加投标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 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4其他要求:郑重声明: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 《河北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 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 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 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 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 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 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 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 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 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 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 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 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 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 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如联合体投标,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且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高级工程师。 3)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2 家, 须有符合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施工资质要求,且各方均应具备 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22 00:00至2022-07-2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 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昶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赵县永通路 4 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 122 号 |
| 邮编: | 05153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赵志敏 | 联系人: | 翟林霞、王恒园 |
| 电话: | 0311-89650615 | 电话: | 0311-68073276 |
| 传真: | / | 传真: | 0311-68073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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