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城部分区域供气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标段已由鸡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鸡发改招标核字【202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建设地点:鸡泽县境内
(2) 建设规模:鸡泽县诗经路(椒乡大街-金鸡大街)人行道局部改造工程、三个交口标线渠化工程及城区标志标线及停车位施画工程;
(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02 00:00至2022-08-08 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22 09:30:00,地点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随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鸡泽县会盟南大街619号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北行50米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孙超群 | 联系人: | 张磊 |
电话: | 0310-7516388 | 电话: | 17732088502,0310-633566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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