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2 来源:第三方采购平台
2022年于洪区农村饮水水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4-00154 项目名称:2022年于洪区农村饮水水质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0,0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 采购需求:对农村自来水64个村屯390批次水样检测。按市水务局要求,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规定,并结合于洪区各地区地域特点、水质检测的任务量等方面的需求综合分析,按照 33 项水质常规检测指标开展检测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2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8月2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三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解密电子文件及报价。供应商需要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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