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设计服务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迁行审投资审字【2021】2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迁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编号:HBJPZB2022-028;
2.2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设计服务;
2.3 建设地点:迁安市;
2.4 设计内容及规模:对生活污水处理厂至立方源水务公司水厂现有管线进行完善,对立方源水务水厂的泵站及附属设备进行改造。计划自生活污水处理厂、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至滦河四号橡胶坝新建球墨铸铁管道,将中水通过一级泵站,沿滦河四号橡胶坝下游穿越滦河送至滦河右岸二级泵站前置清水池,日输水能力10万吨;
2.6 最高限价:大写:壹佰肆拾陆万壹仟叁佰元(小写:1461300元);
2.7 设计周期:6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审核时间,但包含设计修改及返工时间),施工期间全程配合发包人相关手续工作;
2.8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2.5 招标范围: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施工现场配合(图纸会审、交底、设计变更及各阶段验收等技术问题的处理)等所有设计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工程设计行业(市政公用)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3)工程设计专业(排水工程)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2财务要求:3.5 财务要求:/
3.1.3信誉要求:3.6 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特别说明: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结果,上述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被列入上述名单,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3.8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资格,并同时具备市政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资格;设计人员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职称证(或毕业证或注册证)专业为市政或相关专业;
3.1.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3.9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项目要求;
3.1.6其他要求: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0日9:00至2022年11月16日17:00(北京时间5.2 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文件,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5.3 未办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招标通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中“投标操作-注册参与”进行注册;
5.4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招标通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5.5 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5.6 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0311-66850007;5.7 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5.8 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禁止私自互传,因私自互传招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等影响正常投标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特别提醒: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十一号)向迁安市建筑市场监管科投诉。投诉电话:0315-7639727,地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7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资格,并同时具备市政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资格;
注: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项目技术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10 09:00至2022-11-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2-01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迁安市燕山中路3366号 | 地址: | 迁安市锦绣家园小区7号楼1单元101、301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杜先生 | 联系人: | 高先生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高怀伟 |
电话: | 0315-7691926 | 电话: | 0315-521858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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