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设计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泊头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泊发改审批【2022】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泊头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泊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拟建于泊头市经济开发区内(现污水处理厂东侧),扩容项目占地45亩,现状处理规模1万m3/d,扩容工程规模1万m3/d,扩容后总规模达到2万m3/d设计工期: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0日内提交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批复后10日历天内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批复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
2.2招标范围:满足泊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需要的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变更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3.4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违法违规的声明)3.5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声明);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10 09:00至2023-02-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cjb.com.cn/cms/index.htm/)、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泊头市建设大街 | 地址: | 泊头市裕华西路 |
邮编: | / | 邮编: | 062150 |
联系人: | 李玉刚 | 联系人: | 褚文娟 |
电话: | 0317-8308536 | 电话: | 0317-809815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lianzong8098157@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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