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7 来源:第三方采购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TS-2023-08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S201灵文嘉线水毁修复工程(K62+030~K62+540)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致各投标人:
S201灵文嘉线水毁修复工程(K62+030~K62+540)已于2023年9月25日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对磋商文件进行如下变更:
原招标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或以上资质 现更改为: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招标公告增加 五、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将按照《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对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公路养护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清廉承诺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项目清廉承诺,评审后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业主)对响应供应商签署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第三章合同协议书中的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的按照预先设置的 采购文件或评分标准资格条件扩充条款 处理。响应供应商如对于项目清廉承诺谈话有疑问,可向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监察审计科(联系电话: 0898-66713907)、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文昌公路分局纪检室(联系电话: 13198901315)咨询。如响应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要求拒绝承诺、违反承诺或拒绝签署承诺书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调整磋商文件第三章合同协议书中的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除上述内容,磋商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文昌公路分局
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新风路235号文昌公路分局办公楼402室
联系方式:翁工 0898-63237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通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海航豪庭南苑一区7栋1602室
联系方式:莫工 0898-65881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工
电 话: 0898-6588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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