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县下板城镇朝梁子村、仓子乡仓子村等五个乡镇7个行政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已由承德县行政审批局以承县审批投资审字【2023】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二标段:
高寺台镇营房村修建排水沟822米,修建沥青路面4280平方米,拆除房屋3座,增加砖墙及基础200米,高2米,拆除砖墙400平方米、基础400米,修建排水沟81米,收水口2座;下板城镇农贸市场修建沥青路面3020平方米;东小白旗乡塘头沟村增加100盏室外太阳能路灯;仓子乡六仓线,途经仓子村、胜利村、七家村至唐家湾景区门口,路线全长6.014公里,主要为公路设施提升,包含标线、护栏、错车台。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工作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给排水工程或道路与桥梁设计)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2、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应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可以是同一个单位且同时具备相应资质,也可以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需明确牵头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活动;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活动。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四、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注: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17 09:00至2023-10-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创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承德县下板城 | 地址: | 承德县下板城镇中磨村 |
邮编: |
067400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邹庆彬 |
联系人: | 刘小波 |
电话: |
0314-3115812 |
电话: | 0314-31213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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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27564538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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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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