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工程供水保障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廊涿干渠线路总长 83.979km,为大(2)型调水工程,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按2级设计。管道工作压力以桩号LZ26+000为界,上游为0.4MPa,下游为0.6MPa,最大引水流量11m3/s。根据 2021 年断丝检测情况,对分布在廊涿干渠断丝5根以上的管节进行加固处理,全线共有 200 处管节断丝 5 根以上,其中DN2400管径4节、DN2200管径179节、DN2000管径1节、DN1600管径16节。目前距离 2021 年断丝检测已经 2 年多的时间,本次结合断丝处理排空管道机会针对重点部位(即 DN2200 管段)进行断丝复测。待本次复测结果出来后根据断丝情况增加处理管节数量。断丝管节加固处理前需排除管道内的水,总计排水约 27.9 万m3。根据断丝检测结果分析,考虑断丝管位置、施工环境条件、断丝程度及对不同管道安全的影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社会、经济影响推荐拆除PCCP管道更换为钢管和内贴碳纤维布处理两种方案。本次工程任务主要是对重点部位进行断丝复测,水锤防护设施改造,对前期检测及复测出来的断丝 5 根以上的管节进行加固处理。
2.2招标范围:包括项目专题设计报告编制(含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0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1.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负责人(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执业资格);(2)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设计注册工程师;(4)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6其他要求:8、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进行操作前,请仔细阅读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中“交易响应方操作手册”、“CA办理”相应内容,平台注册、CA办理均无需现场办理,技术热线0311-66635062;(2)本项目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负责人(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执业资格);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18 09:00至2023-10-2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水利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富强大街3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岳先生 | 联系人: | 赵鹏 |
电话: | 0311-85185727 | 电话: | 18633033077 |
传真: | 0311-85185727 | 传真: | 0311-80952398 |
电子邮件: | 85185727@qq.com | 电子邮件: | gjzb888@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槐安路支行 | 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石家庄中山支行 |
账号: | 01221700000610 | 账号: | 11661000000599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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