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乐市2023年协神乡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人为新乐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标段:水泵及配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招标编号:HBDC012023038-1
2.2项目名称:新乐市2023年协神乡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水泵及配套
2.3建设地点:新乐市协神乡笔头村、北青同、南协神、褚邱、贾庄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6交货期:
一标段:240天
2.7工程预算:
一标段:4525785.00元
2.8标段划分: 九个标段,当前为一标段。
2.9质量标准:合格,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由省级及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水泵)。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17、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1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19、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20、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21、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22、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23、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其他补充事宜: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代理邮箱:1148402007@qq.com。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26 00:00至2023-11-0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11-16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大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新乐市礼堂街65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 |
邮编: |
050700 |
邮编: | 050035 |
联系人: |
陈杰 |
联系人: | 李泽洋 |
电话: |
0311-88581362 |
电话: | 0311-8858583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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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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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114840200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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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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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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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636399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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