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以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改发审字〔2023〕1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雄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雄县域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及沿线设施等水毁重建,共包含雄县 区域内公路3条(青年路(张岗段、龙湾段),津保北线-白沟连接线,雄白路-咎白路),路线总长5.415公里,水毁 恢复 重建长度795m; 修复桥梁4座(固雄线分洪道北桥、中桥、南桥,高庄村南排干渠桥)。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最高投标限价: 6048636.17 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需要 (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1、2022年度( 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项目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1.5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 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 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情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台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1 00:00至2023-12-11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雄县人民大街68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靶场街华业大厦B座1121室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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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铁锋 |
联系人: | 吴工 |
电话: |
0312-5861233 |
电话: | 0311-89906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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