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东排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滏东排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5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邢台市新河县;
规模:清淤疏浚24.55公里,对5处支渠汇入口上下游岸坡进行防护等。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初步设计及概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及
预算自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内提供;
2.2招标范围:满足本项目设计需要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3 09:00至2023-11-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俪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新河县时代路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南智慧城牡丹园14-1-1003室 |
邮编: | 05565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王辉 | 联系人: | 李建秋 |
电话: | 0319-4752553 | 电话: | 1583193825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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