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招标人为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一标段为财政资金,二标段为债券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内容:一标段:新邢清线(续建)雨污分流工程,(详见图纸);二标段:建设街(西环路--和平路)和创业大道(续建)雨污分流工程;北环路(兴广路以北)和复兴街雨污分流工程。(详见图纸)。
2.2 建设地点:广宗县城区
2.3 招标范围:按照行业相关规范、文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工程实际情况,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检测内容,并出具成果性文件及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与本 项目有关的事宜。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检测内容止。
2.5质量标准:合格,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
2.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按照行业相关规范、文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工程实际情况,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检测内容,并出具成果性文件及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与本 项目有关的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中必须具有见证取样检测项目)。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http://zfcxjst.hebei.gov.cn/;(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人员、企业严重失信名单)(http://zjj.xingtai.gov.cn/)。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其他要求:注 : 本项目已在广宗县纪委备案广宗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19-7213252. 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异议联系人:窦文博
电话: 0319-7212266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28 00:00至2023-12-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或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12-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富强街 | 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0081 |
联系人: | 窦文博 | 联系人: | 李开宇、何晓刚、樊琳琳 |
电话: | 0319-7212266 | 电话: | 0311-8308680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ctzb1c@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63712010200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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