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尚店险工段水毁修复工程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招标核字[2023]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香河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廊坊博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尚店险工水毁修复、岸坡防护,稳定河岸,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补齐防洪体系短板。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1-09 00:00至2024-01-15 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3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博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廊坊市香河县淑阳大街18号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二小南金鼎府邸金街 |
邮编: |
065400 |
邮编: | 065400 |
联系人: |
田卫国 |
联系人: | 李德冰 |
电话: |
0316-8311358 |
电话: | 0316-5186919 |
传真: |
0316-8311358 |
传真: | 0316-5186919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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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langfangbohua@126.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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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langfangbohua@126.com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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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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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3050170740800000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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