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城区排水防涝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已由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3】286号、永发改招标核[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永清县城区内。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管道疏通120公里、建设调蓄池5座、建设排水泵站4座、采购排水设备15台/套、配套管网等设施建设。概算总投资6177.6万元。监理费最高限价62.41万元。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资质整改期限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合同签订。
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 ”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同时从“招标通”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5 08:30至2024-04-1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0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远工程咨询(廊坊)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裕丰街19号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城内益昌中路35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娜 | 联系人: | 杨工 |
电话: | 15373280282 | 电话: | 1509763945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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