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环路及永兴路排水管网工程监理已由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以廊发改投资[2025]121号、廊审批招标核[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2358.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7525.76万元,建设规模: 主要对北环路(大皮营引渠—银河路)及永兴路(北环路—诚源道)建设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工程、道路拆除及恢复工程、物联感知设备安装且需要全部接入廊坊市排水防涝监管平台进行实时监测报警。
其中北环路(大皮营引渠—银河路)新建雨水主管道,管径d1200~d3000,全长约6472米;新建污水主管道,管径d800~d1000,全长约4648米;沥青路面拆除及恢复约7000平方米,水泥路面拆除及恢复约2300平方米,人行便道拆除及恢复约1000平方米,路缘石拆除及恢复约800米,标线拆除及恢复约100平方米。永兴路(北环路—诚源道)新建雨水主管道,管径d800~d1400,全长约1458米;新建污水主管道,管径d600,全长约1435米。本项目安装液位传感器、流量传感器、定位传感器、电子水尺等物联感知设备共计141套。
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北部区域,管道位于北环路(大皮营引渠—银河路)西起大皮营引渠,东至银河路。永兴路(北环路—诚源道)北起北环路,南至诚源道。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75.08万元。
计划监理服务期:365个日历天,从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在同一主城区域,在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2项,并在投标文件列明在监理项目情况(未列明、未声明的视同不存在在监理项目);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人员人数应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配备齐全。
3.1.6其他要求:(1)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中小企业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4 00:00至2025-04-18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08 09:00,地点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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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提交或发送邮箱至hbyp2185566@163.com 向河北一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高伟利,联系电话:0316-790557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电话:0316-5908186
电子邮箱:1924227941@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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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一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45号 | 地址: | 廊坊市自然公园东门2号院 |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65000 |
联系人: |
周女士 |
联系人: | 高伟利 |
电话: |
0316-5260176 |
电话: | 0316-790557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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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szcqqb@163.com |
电子邮件: | hbyp218556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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