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王大街南延项目(刘庄村段)建筑垃圾清运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姚寨乡刘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姚寨乡刘庄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赵王大街南延项目(刘庄村段)建筑垃圾清运工程
2.1.2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
2.1.4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7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赵王大街南延项目(刘庄村段)建筑垃圾清运工程
2.2招标范围:赵王大街南延项目(刘庄村段)建筑垃圾清运工程,具体请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8 00:00至2025-04-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afanghaoda.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08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按“双盲”评审要求招标,商务部分(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需分开制作,请供应商在“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下载或更新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姚寨乡刘庄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刘彦鑫,电话:15102698888;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众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玮,电话:0310-527011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姚寨乡刘庄村村民委员会
电话:15324108999
电子邮箱:2236154609@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赵王大街南延项目(刘庄村段)建筑垃圾清运工程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众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文苑路华信山水文苑门市3-103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彦鑫 | 联系人: | 王玮 |
电话: | 15102698888 | 电话: | 0310-527011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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