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学银河路校区教学楼修缮工程已由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以廊审批招标核[2024]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693.1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602.39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管道局中学银河路校区(原二中)1#、2#教学楼,局部进行加固,对配套设施修缮及对学校门头外墙装饰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对1#教学楼1~4轴首层至三层房间加固,面积是166.8㎡;2#教学楼19~21轴首层至三层房间加固,面积是 108㎡ ,共计274.8平方米;2.教学楼门窗更换共264樘;3.教学楼内灯具更换376套,插座新增84个,吊扇新增及位移144套;4.吊顶新做1093.2平方米、内墙重新粉刷4852.63平方米、顶棚重新粉刷1927.26平方米、外墙粉刷2464.22平方米;5.教学楼地面拆除并新做2786.81平方米;6.卫生间改造262.72平方米;7.室外雨污水管网改造约2225米,雨污水井164座,化粪池2座;8.学校门头外墙装饰改造375.55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廊坊市广阳区银河北路58号,管道局中学银河路校区(原二中)。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27.001618 万元。计划工期: 170 日历天。质量标准: 合格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1月30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近一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
3.1.3业绩要求:自2022 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完成过 单项合同额527.001618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603.68平方米以上的修缮工程项目业绩;
3.1.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
3.1.7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15 09:00至2025-05-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0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应为项目总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凯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邢芳芳,联系电话: 0316-5129153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电话:0316-5201429
电子邮箱:lfsz5265285@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凯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建国道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香堤小区商业5号楼1单元7层703号 |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65000 |
联系人: |
常刚 |
联系人: | 邢芳芳 |
电话: |
13582669959 |
电话: | 0316-512915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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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电子邮件: |
520159679@qq.com |
电子邮件: | 2186197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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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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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源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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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601102020000000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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