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城区排水管网等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部分路段一)工程总承包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邯郸市城区排水管网等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根据经开区财力调剂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除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根据经开区财力调剂筹集占比100.00%,招标人为邯郸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7671.94 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部分路段一)的建安工程估算价 20277.87 万元,建设规模: 本招标工程(部分路段一)包含7条路,主要建设内容为:春华秋实街(联纺路-建安路)、平原君街(联纺路-建安路)、肥义街(联纺东路-北仓路)、奉公守法路(廉颇大街-马服君街)、蔺相如大街(人民路-代召纬二路)、代召经五街(人民路-代召纬二路)、代召纬一路(蔺相如大街-毛遂大街)7条道路的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以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 。建设地点: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 。
计划工期:50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周期)。
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围: 完成本次招标工程(7条路)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0424.01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 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自 2022 年 5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或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参与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均可)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2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上业绩可以是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 其他: 联合体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牵头人名义和CA制作并上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1 08:30至2025-05-27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向 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高文 ,联系电话: 0311-86968897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0-8066896
电子邮箱: kfqfgj001@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邯郸市城区排水管网等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部分路段一)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35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联纺东路588号7号楼 | 地址: |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22号开元大厦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刘丽珊 | 联系人: | 高文 |
电话: | 0310-8066944 | 电话: | 0311-8696889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hdkfqcsfzyxgs@163.com | 电子邮件: | hebeizx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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