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名称:水利工程质安监及工程管护监管第三方委托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水利工程质安监及工程管护监管第三方委托服务项目有关的工作内容,包括协助甲方实施受理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开展小农水管护帮扶指导;协助甲方开展在建水利工程技术帮扶、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培训等。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祖辉、金军、王雅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该费用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费用收取按照采购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即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095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水务局
单位地址: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7号楼
联系人:秦子贻
联系电话:85182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中路99号华宇星云汇广场1幢10楼
联系人:汪明
联系电话:0512-66185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明
电话:0512-66185285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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