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碳13尿素呼气试验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碳13尿素呼气试验采购
2.2招标范围:碳13尿素呼气试验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医疗器械);3)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销售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医疗器械);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为准,并提供查询截图页,加盖公章);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08至2022-04-1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五楼,300元现金购买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需携带:a.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d.供应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适用于医疗器械);e. 供应商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适用于医疗器械);f.信用中国查询截图页。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留存,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概不受理。(公休、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4-19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谈固院区住院部一楼药房会议室,注: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疫情形势,参加磋商项目的各单位须手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复印件,且每单位只允许一人入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大街16号 | 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558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刘璐 |
联系人: | 卞梦 |
电话: |
0311-85281778 |
电话: | 0311-8380669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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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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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BTD-6688@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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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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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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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31080090018170078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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