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考核验收及既有气代煤工程安全运行评估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省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考核验收及既有气代煤工程安全运行评估项目
2.2招标范围:河北省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考核验收及既有气代煤工程安全运行评估项目;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08至2022-04-1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35号金如意大厦11楼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有意向的供应商须持以下资料到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35号金如意大厦11楼领取文件: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4-19 09:30 ,地点为 河北省国资委招待所楼会议室(友谊南大街与建国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35号金如意大厦11楼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丽英 |
联系人: | 王卓云 |
电话: |
0311-87803345 |
电话: | 0311-66535328、1593116763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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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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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bxkzb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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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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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工商银行石家庄市裕东东胜科技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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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0402 0227 0924 9032 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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