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馆陶县乡村振兴(城乡融合)示范区水系水质净化及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馆陶县行政审批局以馆审批发【2021】50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经馆审批招标核字【2022】10号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馆陶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馆陶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馆陶县乡村振兴(城乡融合)示范区水系水质净化及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勘察设计
2.1.2建设规模:工程主要采用生态水处理工艺,对卫西干渠来水(4万m3/d)及馆陶县污水处理厂尾水(1.5万m3/d)进行深度净化。工程红线范围总面积约为689.72亩,其中,水域面积约209亩,沟渠长度约2.9km。
2.1.3建设地点:馆陶县卫西干渠西侧
2.1.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仅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2】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工程)或给排水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07 08:30至2022-04-1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4-2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馆陶县金凤大道西段北侧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联纺东路德源大厦2412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姚怀献 | 联系人: | 孙艳 |
电话: | 0310-2836031 | 电话: | 0310-570106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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