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水区城区街道10kV架空线路入地工程(EPC)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徐水区城区街道10kV架空线路入地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徐水发改[202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刘伶路(长城北大街一瀑河桥),改造范围全长约3100米,其中部分双回线路、低压线路。(二)巨力路(长城北大街一晨阳南大街),改造范围全长约3700米,其中部分双回线路、低压线路。(三)振兴路(长城北大街一晨阳南大街),改造范围全长约3600米,其中部分双回线路。(四)盛源大街(巨力西路南行200米一宏兴中路),改造范围全长约1600米,其中部分单回线路、低压线路。(五)城内大街(巨力路北一华龙路),改造范围全长约2000米,其中部分单回线路、低压线路。在规划道路两侧内新建10kV环网柜89座,高压电缆敷设方式:分支拉管14700米,主干电缆25700米,分支电缆15580米,低压电缆2310米,新建箱变至低压架空线下处,接户线利旧恢复原有用户供电。新建箱变43套,新建电缆井165座。将电杆、杆上金具、架空线、相关变电拆除,并将相关路面、便道砖恢复。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以电力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EPC工作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工程施工、建筑安装和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程保修、线路本体移交全过程(包括改造线路旧路径拆除、废旧物资运输处理、与第三方的协调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设计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规定年限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查询);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为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电)或具备电气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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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06 09:00至2022-04-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hebpr.gov.cn/hbggfwpt)、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4-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cms/index.ht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悦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徐水区宏兴西路复康胡同1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未来石3号楼B座826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任耀军 | 联系人: | 刘万超、耿慧慧 |
电话: | 0312-8686026 | 电话: | 0312-5938118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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