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承德市京津水源涵养功能区草原极高火险区(高火险区)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兴隆县林业和草原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省承德市京津水源涵养功能区草原极高火险区(高火险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购置扑火设备,主要包含 :风力灭火机、 无人机
2.2招标范围:采购清单所有内容;
项目地点:承德市兴隆县;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本次采购需求相关;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日现场查询);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任意一个月)、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据(任意一个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02 09:00至2022-04-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04-25 10:00,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堃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承德市兴隆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大庙村 |
邮编: |
067300 |
邮编: | 067300 |
联系人: |
李绍民 |
联系人: | 刘敏丽 |
电话: |
13831423580 |
电话: | 0314-50716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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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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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bkhgcg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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