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垃圾处理场封场工程已由/以海发科字【202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海兴县垃圾处理场封场工程,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堆体整形工程,垃圾堆体覆盖、绿化工程;防洪与雨污分流工程;渗滤液收集处理工程;填埋气体收集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海兴县S284南侧,原海兴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标准:合格
(4)工期:自甲方要求进场之日起120日历天完工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6)项目概况:海兴县垃圾处理场封场工程,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堆体整形工程,垃圾堆体覆盖、绿化工程;防洪与雨污分流工程;渗滤液收集处理工程;填埋气体收集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遣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 2021 年 6 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01 09:00至2022-04-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4-2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海兴县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 |
邮编: | 061100 | 邮编: | 061100 |
联系人: | 付工 | 联系人: | 张工 |
电话: | 13930791686 | 电话: | 18632701572 |
传真: | 061200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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