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村回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由 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文件关于孟村回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孟发改投资【202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孟村回族自治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孟村回族自治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2.2建设地点:孟村县污水厂沿百里干沟至泽园污水厂段,泽园污水处理厂北约600米处。2.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设计处理水量为 13000m3/d,设计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 IV 类水标准(悬浮物、总氮除外,SS≤10mg/L、TN≤15mg/L)。新建提升泵站、配水井、曝气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池、紫外线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鼓风机房、配电间、办公楼、门卫、污水管网及总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图纸。2.4招标范围:本工程总承包阶段监理(含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含总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图设计把控、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止。2.6施工工期:14个月2.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总承包阶段监理(含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含总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图设计把控、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3.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3.3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23 09:30至2022-04-2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5-1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民族街76号 | 地址: | 沧州市北京路文化大厦12楼招标部 |
邮编: | 061400 | 邮编: | 061001 |
联系人: | 张相国 | 联系人: | 郝立卫 |
电话: | 15075771199 | 电话: | 1538317567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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