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新医路165号汇文大厦1栋10层A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ZJAN-021
项目名称: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186.3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6.3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2]79号)等任务安排,严格执行水利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水信息[2018]322号)、《水利部水文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的通知》(水文地函[2019]35号)、《关于全国地下水监测资料整编刊印有关事项的通知》(水文中心[2019]22号)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GB/T 51040-2014)等有关规定,开展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共有430个地下水监测站(含5个坎儿井流量自动监测站),分布在14个地州市。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1.430个地下水监测站全年信息报送。
2.430个地下水监测站设施设备看护,保证监测站资产安全。
3.430个地下水监测站自动监测仪器现场校测至少1次,其中纳入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通报的代表站校测不少于2次,在出现异常及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影响情况下应及时加密校测。
4.开展不少于154个站透水灵敏度及井深测量,31个站的监测井清淤洗井。
5.按照有关要求提供备品备件,其中RTU电池不少于77块、压力式水位计不少于23套、浮子式水位计不少于1套。水位计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
6.430个监测站通讯保障和相应的设备维护。
7.监测站井口保护装置等附属设施应及时养护维护。
8.430个监测站2021年地下水资料整编与刊印。
9.省级地下水监测中心系统运行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剩余的系统维护及测站设备故障处理等工作以合同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1年,2021年未审计的可提供2020年)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税的凭据(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如免缴),由投标人单位出具相关书面说明)。(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保资金缴纳有特别政策的(如免缴),由投标人单位出具相关书面说明)。(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其他说明: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监理、检测、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07日 至 2022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新医路165号汇文大厦1栋10层A座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新医路165号汇文大厦1栋10层A座(网络云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最少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1年,2021年未审计的可提供2020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资信证明原件的权利。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税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如免缴),由投标人单位出具相关书面说明)。
(5)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保资金缴纳有特别政策的(如免缴),由投标人单位出具相关书面说明)。
(6)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网页截图。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邮件领取:
采用邮件领取的,投标人须将以上材料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至邮箱1214651101@qq.com并电话确认。
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在用途处写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为:新疆地下水监测)(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
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名称: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红旗支行
银行帐号:0402306209301045791
咨询电话:李艳 联系电话:0991-3335501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4、投标文件的递交:考虑疫情因素,本项目将采用网络平台云会议室线上开标的方式进行。投标人应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并确保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新医路165号汇文大厦1栋10层A座;
收件人:韩峰;
联系方式:0991-3331780、13319840883
5、为保证投标人代表顺利在线观看开标过程,请提前下载 腾讯会议 APP并完成注册(手机或电脑均可安装),并在投标文件密封信封上标明投标人代表的电子邮箱,以获取开标会议账号及密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991-5831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新医路165号汇文大厦1栋10层A座
联系方式:韩峰0991-3331780,13319840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峰
电 话: 0991-3331780、13319840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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