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CH2022-GS-G-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姑苏区道路、街巷新村保洁清扫(垃圾收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釆购文件、采购公告
2、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服务期限现更正为:
服务期限:暂定24个月,2022年6月16日--2024年6月15日。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方书面通知为准,退场时间不变。
?
?
(2)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投标文件递交及接收截止时间现更正为: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5月25日09:00-09:30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5月25日09:30整(北京时间)
?
?
(3)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开标有关信息现更正为:
开标时间:2022年5月25日09:30整
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投标及开标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莲升路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
?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书/(五)作业车辆及装备配备/“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承诺中标后配置到位的车辆及数量,最迟进场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前,但须在进场核验时向采购单位提供相关采购证明材料。在此之前若此车辆未能到位,可使用其他符合采购单位使用要求的设备代替。投标单位在2022年5月15日前未能将承诺配置的车辆(设备)配备到位的,采购单位责令投标单位限期整改并按照每台车辆(设备)2000元/天标准支付违约金。整改期限届满,如仍未配备到位,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现更正为: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承诺中标后配置到位的车辆及数量,最迟进场时间为2022年6月26日前,但须在进场核验时向采购单位提供相关采购证明材料。在此之前若此车辆未能到位,可使用其他符合采购单位使用要求的设备代替。投标单位在2022年6月26日前未能将承诺配置的车辆(设备)配备到位的,采购单位责令投标单位限期整改并按照每台车辆(设备)2000元/天标准支付违约金。整改期限届满,如仍未配备到位,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
?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书/(五)作业车辆及装备配备中增加:6、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更换符合作业需要的车辆,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此项要求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无条件服从。
注: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5、综合承诺书中增加上述内容。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
?
(6)如投标人已制作完毕纸质投标文件,但因本公告变更内容导致涉及投标文件中以下内容发生变化时,投标人可以重新制作全套投标文件,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仅限在以下内容中选择部分或全部内容单独重新编写,作为已制作完毕纸质投标文件相应内容的替补,并单独装订成册后,与其他投标文件一起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记及递交。内容包括:服务期限;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配置到位车辆的最迟进场时间;拟投入租赁设备(车辆)的租赁期限;拟投入人员的年龄;拟投入人员的社保证明;综合承诺书;为保证拟投入设备(车辆)行驶证、保单、拟投入人员的驾驶证、安全员证等证明材料有效性而做出的变更。
全套投标文件,如针对上述内容的部分或全部按上述规定单独制作了替补投标文件的,则上述响应内容以单独制作的替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其单独制作的替补投标文件中作出本文件与原文件的索引说明,因投标人在替补文件中未能清晰作出说明,从而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关于电子投标文件的说明
因本公告变更内容导致涉及投标文件中上述内容变化时,投标人应重新制作全套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
?
?
注:本项目相关文件中如涉及上述变更条款内容的,亦作相应调整。
更正日期:2022年5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作为SZCH2022-GS-G-001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苏州市姑苏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2115号、苏州市姑苏区平海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12-65885696(张虹)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9、0512-65161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莉、顾奕、刘虹
电话:0512-65161799、0512-65161791
附件:
5、综合承诺书
______标 综合承诺书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承诺,如我们中标,我们将做到如下几点:
1、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配备相关设备(车辆)投入本标段使用。
2、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成立项目组,项目组配备项目经理、项目主管、业务管理员、安全管理员、车辆管理员、信息化管理员及相关管理人员投入本标段进行保洁管理等工作;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配备驾驶员、保洁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投入本标段进行保洁管理等工作。我们承诺涉及本项目人员均配备个人专属的胸卡(电子工作证)并纳入采购单位指定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接受采购单位的信息化监管。
3、我们将为本标段配备的项目经理、项目主管、业务管理员、安全管理员、车辆管理员、信息化管理员、驾驶员、保洁员等专门服务于投标文件中确认的各标段,不套用于本项目其他标段或其他项目中。
4、我们将在标段区域内设置固定的项目组办公场所1处,面积不小于150平米,并配备办公家具及相关设备,不得堆放杂物,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用于居住,严禁烧饭做菜。
5、我们将在标段区域内至少设置2处倒班房(休息点),每处面积不小于50平米,并配备员工更衣储物柜及办公家具,除设置空调、冰箱、微波炉、电扇、饮水器外不得设置其他电器,不得堆放杂物,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用于居住,严禁烧饭做菜。
6、我们将至少设置1处停车充电场所(含洗车场所),面积不小于500平米(数量超过1处的可累计),并按用电规范设置带充电安全防护装置插座或充电桩,配备消防设施,设专人管理,场站内不得堆放杂物,车辆须每日清洗干净,规范停放,车内不得有积存垃圾。
7、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机械化作业规定路段及里程。
8、我公司将在企业内部分级建立现场作业网格、内控管理网格,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实施内部管理、形成环卫类问题工单快速处置机制,并提供甲方随时调取相关数据;我们将配合甲方采用的信息化管理及考核手段。
9、我们将按甲方要求及标准为每一位作业人员购置工作服,并发放到位。
10、我们承诺无条件服从采购人要求的车辆外观喷涂样式及次数。
11、我们承诺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平稳进退场交接的各类事项。
12、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采购人调整考核办法和标准等,我们将无条件接受。
13、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更换符合作业需要的车辆,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
(注:以上文字内容不得增减、变更,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
?
内容声明: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信息、产品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均来源于其对应的商铺。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谨慎对待,谨防欺诈行为。
本文地址:www.chinaxdsb.com/biaoinfo/66596.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消毒设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