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保县2022年市政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迎宾路南段K0+000-K1+605.254)已由康保县人民政府、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政字【2021】196号、康发改【202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康保县2022年市政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迎宾路南段K0+000-K1+605.254)
项目建设规模:迎宾路的道路、雨水管网、照明、交通、电力、通信等工程。
建设地点:康保县迎宾路南段。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前交工。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等全部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貳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2年04月0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黑名单(开标当日现场查询)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貳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12 09:00至2022-05-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6-0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明瑞祥河北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康保县建设大街 | 地址: | 唐山市高新区龙华道100号 |
邮编: | 076650 | 邮编: | 063000 |
联系人: | 段瑞 | 联系人: | 庄晓萍 |
电话: | 0313-5512455 | 电话: | 0313-402005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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