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启动区初期雨水工程(一期)第三方质量检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启动区初期雨水工程(一期)第三方质量检测
2.1.2工程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
2.1.3工程概况:主要为启动区EB4 路以北非随市政主、次干路实施的初期雨水管道及初雨调蓄池工程。初期雨水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管径 d400-d1500 ,长度约16.6km ,埋深 2.5 ~7.6m ;初期雨水调蓄池 18 座,单座调蓄容积 1000 m3~ 4800 m3,总调蓄容积为 3.59 万m3。
2.2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根据现行验收规范规定、法律法规、检验试验规范规定及新区相关质量检测规定的所有需要检验、试验的项目,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回填土、路基压实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混凝土抗压抗渗、钢筋钢管等保证工程质量所要求的所有检测服务等并满足项目的竣工验收要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基本资格要求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活动公正性;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全过程咨询人;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资质最低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业务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1.2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 1 个合同金额 30 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质量检测合同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3.1.4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 1 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⑥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申请人。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1.5其他要求:①申请人主要检测设备在新区范围内(若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双方主要检测设备均在新区范围内),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要求,并且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②申请人近五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③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必须在新区范围内完成,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当地有检测场所,该场所应取得计量认证或母公司计量认证涵盖该场所,检测设备、人员应满足独立承接见证取样检测的能力;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非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新区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检测人员、自有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数据上传等应当符合新区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5-14 09:00 至 2022-05-20 18:00 (北京时间,下同),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参与项目:申请人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各自账号下载比选文件。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5-30 1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方式: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 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经加密的电子版申请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 系统将拒绝接收该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文件开启方式:远程开标,申请人需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参加开标、解密。 申请人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 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即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申请人进入开标系统 后需在线签到,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 6 号 | 地址: |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茂丰产业园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姜经理 |
联系人: | 陈工、李工、张工 |
电话: |
0312-5675068 |
电话: | 19898985272、15631157039、1663321686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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