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城东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涞水县行政审批局以涞水审批投资备字[2022] 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永源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水县永源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该项目主要建设垃圾堆体整治、封场覆盖、黏土分区坝、防渗系统、填埋气体导排与处理系统、渗沥液导排与处理系统、雨洪水导排系统、绿化和植被恢复等,封场面积3.5万平方米。2)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计划工期:15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2 年11月30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在同一标段中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24 09:00至2022-05-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6-16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涞水县东文山乡东文山村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马继良 | 联系人: | 马宇轩 |
电话: | 0312-4517220 | 电话: | 1863121306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zjzb2@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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