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庄干渠排涝水系(一期)工程监理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马庄干渠排涝水系及沿线景观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122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马庄干渠排涝水系(一期)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031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马庄干渠排涝水系(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18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马庄干渠排涝水系(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雄县。
2.2项目工期:本项目的工期为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工作。
2.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2.6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马庄干渠排涝水系(一期)工程建设范围马庄干渠雄东N1路至省道S043段,治理长度3.1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挖、河道防护等,采用复式断面,上开口宽度100m,河道底宽20m,边坡坡比1:4。临时排水连通工程包括:上游临时连接渠道长度0.48km,开口宽度15m;下游临时连接渠道长度0.81km,开口宽度25m。
项目建设内容应按照雄安新区关于智能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估算价约为35.058561万元。
2.7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①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倒算五年,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 1 个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已完工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包含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内容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EPC总承包或PPP项目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住建部颁发),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部颁发),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备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以总监理工程师获取上述资格证书时间为准),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近半年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1.4信誉要求:(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 罚期限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4)②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5)L 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 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 A.以上 u、v、w、x、y 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 u、v、w、x、y 条要求为准。 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6)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4.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1.6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度(2018、2019、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 3 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27 00:00至2022-06-01 00:00(北京时间,下同),在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2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6月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供应商端,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参与项目,参与项目后可在“我的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投标文件制作、加密、解密等须使用北京CA数字证书,须办理。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 开启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投标人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招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招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进行签章确认。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投标人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6-02 09:00,地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6月2日09时00分00 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10. 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11.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投标人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11.1递交投标文件 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②投标人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③在生成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投标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11.2开标 ①投标人参加方式: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②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 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11.3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11. 4、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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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100020 |
联系人: |
蔡经理 |
联系人: | 罗文斌、吴永建、张新华 |
电话: |
0312-5675068 |
电话: | 19801872362、19801690079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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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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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zhangxinhua@cbwt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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